美加丽企业标准(1998) 公司新闻新闻动态 > 首页 > 

发布时间:  2021-05-10

前   言
 
 
为了使中国的实验室装备适应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缩短与国际先进发达国家的距离,与国际现代实验室装备标准化接轨。迫切需要一套完整的实验室装备通用标准。为此根据本行业特点并紧密结合中国实验室发展实际,认真贯彻标准化法的实施,以GB/T3324、GB/T3325标准为基础,并引用美国ULSUBJECT*180593实验室装先进标准,经本单位多年实践经验和综合国内外先进技术,最新编制了现代实验室装备标准和标准图集。
 本标准在整体结构、技术内容、编写范围、设计示例、合理布局、装备标准配制等在符合标准的前提下,使之与国际实验室装备标准接轨,具有国际性、连续性、灵活性、可选性以及可操作性。本企业也面临适应发展、满足国际标准和国外实验室装备先进标准,提高企业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此标准制定了现代实验室应用的柜类、台类、试剂架类的尺寸标准,极限偏差,材质、材料要求,技术要求,性能测试等。
 
1.柜类内容:
  •   通风柜系列(常风型、补风型节能系列)
1.2  毒品柜系列(200L型、525L型、700L型)
1.3  器皿柜系列(A、B、C、D型)
1.4  气瓶柜系列(单瓶、双瓶、三瓶)
1.5  药品柜系列(A、B、C、D型)
 
2. 台类内容:
  • 中央台系列
2.2  边台系列
2.3  洗涤台系列
2.4  设备台系列
2.5  天平台系列
2.6  电脑台系列
2.7  急救台系列
2.8  超净工作台系列
2.9  光谱台系列
2.10 仪器台系列
 
  1. 试剂架类内容:
3.1  玻璃门系列
3.2  非玻璃门系列
      适用于科研单位、大中院校、工矿企业事业、医疗卫生等单位的中心实验室和中心化验室配套使用,供使用单位和设计部门应用参考设计。
      全套实验室装备必须专业生产制造,采用精良的钢木组合结构,坚固耐用,美观大方,具有防腐防震、通风净化、安全实用、设计合理,达到净化实验、化验室环境,确保科研工作人员身心健康,使实验室、化验室达到现代化标准。
 
 
本标准由深圳美加丽实验室装备有限公司起草制定
    本标准由深圳美加丽实验室装备有限公司归口负责解释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国彬、于兆华、胡志东
     本标准首次发布日期:一九九八年四月一日
 
 
 
1、范围
     此标准规定了现代实验室装备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
     适用于实验室装备的金属制品、木制品及钢木结构制品。各种类型实验室、化验室的建筑设计、装备设计、配置布局、参考应用。同时也适用于本企业专业生产实验室装备引用。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3324-1995 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
     GB/T3325-1995 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
     ULSUBJECT*180593  美国实验室标准
3、技术要求
现代实验室原材料的选择极为重要,要根据做何种实验室、常使用何种试剂选择与之相适应的防腐蚀材料,如果选择不当,会在较短的时间内,使一台或多台实验装备报废,影响正常工作及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所以在设计实验室、化验室装备设备时,首先要对实验常用的化学试剂做到充分了解,方可进行原材料选择。
3.1.1 金属材料选择应符合GB/T3325中4.3用料要求,4.4外观要求,4.5产品表面涂镀层理化性能要求全部内容.
3.1.2木制件材料选择应符合GB/T3324中4.3-4.7全部内容.
3. 1. 3防腐材料具不同化学试剂选择,具有机无机实验选择,
PVC板、防火板、玻璃钢、资质板、天然花岗岩、不钢等,应
符合UL1805美国实验室设备标准14-17全部内容。
3.2 通风柜系列
3.2.1外型尺寸引用UL SUBJECT*1805 93.
                           mm
长L 宽W 高H
1200 750、780 2000、2350
1500 750、780 2000、2350
1800 750、780 2000、2350
3.2.2工作面排风气流(工作面风速)引用UL  SUBJECT*1805  93
0.3-0.8m/s(每秒平均风速)。
3. 2. 3辅助空气(补风面风速)引用UL  SUBJECT*1805  93
0.5-1.5 m/s(每秒平均风速).
3.3毒品柜系列
3.3.1外型尺寸引用UL  SUBJECT*1805  93.
                     mm
长L 宽W 高H
600、800、1100 570、650、1070 1210、1750、1800
 
3.3.2 内容积:200L、525L、700L
3.3.3 温度自控范围5℃-30℃,设定超出此范围自动控制在15℃。
3.3.4 温度误差<±2℃。
3.3.5 四组六位密码开门,开门命令键A。
3.3.6 自动记录每次开门时间,年月日时分,温度℃,同时记录用其中那一组密码开门:1#、2#、3#、4#。
3.3.7 设有人体热释电感应报警装置,监视距离1米左右,监视角度125度。
 
3.4 器皿柜系列
3.4.1 外型尺寸引用UL  SBJCT*1805  93
mm
长L 宽W 高H
900 400 1800
1200 400 1800
1500 400 1800
3.5 气瓶柜系列
3.5.1 外型尺寸引用UL  SUBJCT*1805  93
                                                     mm
装瓶数 长L 宽W 高H
1 550 500 1800
2 900 500 1800
3 1100 500 1800
3.5.2 装有漏气报警及排风装置。
3.6 药品柜系列
3.6.1 外型尺寸引用UL  SUBJECT*1805  93                                                          
 
mm
类型 长L 宽W 高H
A、B、C 900、1200、1500 300、400、450 1800
D 900、1200、1500 上300.、.350、400
下400. 、450、. 500
1800
37、实验台系列
3.7.1外型尺寸引用UL  SUBJECT*1805  93
mm
长L 宽W 高H
900 600、750 800、850
1200 600、750 800、850
1500 600、750 800、850
1800 600、750 800、850
2400 750、1500 800、850
3000 750、1500 800、850
3600 750、1500 800、850
4200 750、1500 800、850
38试剂架系列
3.8.1外型尺寸引用UL  SUBJECT*1805  93
mm
长L 宽W 高H
900 250、280、300、330 750、850、900
1200 250、280、300、330 750、850、900
1500 250、280、300、330 750、850、900
1800 250、280、300、330 750、850、900
3.9 主要尺寸与极限偏差
3.9.1 产品主要尺寸应符合GB3326、GB3327、GB3328、GB3976规定。
3.9.2 规定产品外型尺寸极限偏差:
     柜类±6.0mm
    台类±5.0mm
    试剂架类±5.0mm
3.10 形状和位置公差:
  形状和位置公差见GB/T3324、FB/T3325表二规定。
3.11 用料要求、外观要求、表面理化性能要、力学性能要求、剥离强度要求,应符合GB/T3324GB/T33254.34.7规定。
4、现场安装标准
    按照供需双方共同设计图纸及本标准安装,装备配置、布局位置准确无误,保证外观整齐,达到预期的技术指标、质量指标,符合本标准规定。
5、验收方法
5.1 通风柜工作面排风气流速(工作面风速)及辅助空气流速(补风面流速)试验如下:采用型号AM-4201电子液晶数字显示风速计(精度符合GB6379-86)。将开关置于NO,量程键置于0.4-30m/s档,将风速计探头置于通风柜玻璃门正面中心处,离台面开启高度50-100mm,玻璃的开启工作高度300mm测试,应符合本标准3.2中3.2.2。再将探头置于空气输入(补风口)处约50-100mm测试,应符合本标准3.2中3.2.3。
     5.2毒品柜密码锁方法:利用4组六位密码的任一组,按相应数字键及A命令键,无误门即开;有误,门不开,反复试验十次,达到100%。
人体感应报警试验方法:按下报警按钮,进入报警状态,站在离柜身前方1米左右,走动范围在125度左右,立即发出警笛响同时警灯闪耀,人离开即停止,人进入即报警,反复十次,达到100%。
6、检验规则
根据本行业特点选用出厂检验,引用GB/3324-1995中5节内容。除进行出厂检验外,还要进行现场安装后的交收检验。检验规则包括质量一致性检验,根据产品特点及供需双方要确定组批规则和抽样检验,由三人以上共同目视感观检验,以多数相同结论为评定值。
7.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 标志
  成品出厂应有制造厂名(商标)、厂址及合格标志。
7.2 包装、运输
  成品在运输过程中应加衬垫物或包装,防止损伤或雨淋。
7.3 贮存
  成品在贮存期间应保持干燥、通风,防止污染,不可日晒。堆叠时应加衬垫物,以防压损。
 
 
 
 
1998.4.1发布                                              1998.4.1实施